最近陸續聽到一些「為情傷心卻又不願脫離」的傻女人
一個都已經眼見為憑,看到光滑滑的畫面了
一個對方也擺明姿勢,不可能專情及再進一步了
為何…
還願意死守(在我看來)在爛男人身上…
若說為了小孩,暫且委屈犧牲,我還加減願意認同一點點
但明明是單身無婚約無小孩的狀態
為何不願斬情絲

若說對方用金錢打動芳心
若說對方用溫暖呵護芳心
若說對方用甜言蜜語攻防
若說對方擁有俊俏容顏

不過…以上都沒有
明明都是女居優勢
為何不離開?

是因為我非單身嗎?
所以無法理解你們的愛情觀
是因為我太實際嗎?
所以不懂你們的浪漫

難懂,
但雞婆的我
卻又免不了苦口婆心的相勸
離了吧,分了吧

單身都比跟一個拖油瓶男人來得好

唉~
我可能真的不懂現在年青人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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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停滯許久之後…
終於在上個月(颱風蒞臨恆春時)
在被迫休了四、五天假時
完成了

第一次出遊.jpg

第一次升格為媽咪時
回想著…若能保留、紀錄小寶貝的成長
可以當日後的回憶
不只是小孩的成長只有一次
我陪伴寶貝的成長&學習也只有一次
或許是為了彌補童年的歲月
沒能感受到滿滿的愛

單身時期,剛好有志同道合,一樣愛旅行的好友們
所以,常常在出遊後,彼此交換各自相機洗出來的照片
好友的媽咪每當看著我們洗出的一堆相片時,打趣地說…
你們這麼愛玩,也不去交個男朋友,是要如何談結婚
我看你們老了,就這個相片陪你們養老
看這些相片能不能賣了幾塊錢…

現在想想…還好,我在努力在單身時期,好好用心玩
從搭公車、轉車、坐夜車也要玩
成長到出國、再開車四處趴趴走
婚後,小寶貝剛出生時,我也閉關了很久、很久
還好,有相片陪著我,消減我想外出的慾望

不過,還是很開心,也覺得自己很棒
我竟然這麼有毅力地
從銓出生開始…
一直紀錄到現在,
哇~~~~五年了
不敢相信我會這麼作
哈~
開始期待下次的旅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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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常聽到關於「背債兒」的新聞報導,又想到自己是單親家庭中的成員,深怕有一天突然接獲 久未聯絡的長輩的消息,而此一消息是通知我與我兄長成為負債兒,或是有一天我的薪水突然被扣薪,所以開始注意起這類的新聞及條文,在未修法前,我曾經每三個月去戶政事務所查詢失聯的長輩是否有異動,異動=死或生;後來,在修法後,請教過屏東縣政府免費的律師專業人員,去了解修法後對繼承人的影響,大大鬆了一口氣,因為…修法後,已規定為知悉後三個月內可向法院以書面通知使用郵政存証信函辦理拋棄繼承,即便無作此動作,現修法後已全面改為限定繼承,以所獲得之遺產去清償死者之債務,不會影響到繼承人自身的財產。且像我們這類自小父母離異的小孩,只要知悉後才開始在三個月內提出,例如:被繼承人於99/3/20死亡,而我於100年2月10日才接獲通知,我只要在5月10日前完成拋棄繼承即可,不用在請律師打官司、花費龐大的訟訴費用,自己就可以辦理了,辦理時要連同民法繼承順序之繼承人一併辦理,我與兄弟姊妹辦理拋棄繼承後,我的小孩,兄弟姊妹未來出生的小孩都要辦理拋棄,這樣才不會債留子孫,至於養育照顧我的長輩(家長),因與被繼承人(死者)已無婚約關系,故不受影響,亦非繼承人故不須辦理。

以下是我自己會留意的新聞與民法條文:

民國98年12月30日修正

民法第1-2條:繼承在民法繼承編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四日前開始,繼承人對於繼承開始後,始發生代負履行責任之保證契約債務,由其繼續履行債務顯失公平者,得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即繼承多少財產就需償還多少債務,不會影響繼承者原先的財產。

民法第1138條:遺產(等同債務)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1‧直系血親卑親屬,2‧父母,3‧兄弟姊妹,4‧祖父母。

配偶:配偶是當然的法定繼承人,沒有順序之分,但必須在被繼承人(死者)過世時,仍有婚姻關系者才有繼承權,也就是說生前已離婚者,當然無繼承遺產或承受債務的權力與義務。

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子女,不分兒子、女兒、內外孫、女兒是否出嫁與否、或是未成年,不管有沒有聯絡、往來,通通都是第一順位繼承人。

民法第1148條: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繼承人對於繼承開始後,始發生代負履行責任之保証契約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之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如何辦理拋棄繼承:

民法第1148條: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與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民法第1156條:繼承人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

民法第1174條:拋棄繼承,需在知悉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以內為之以書面向法院聲請核備,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

所謂知悉得繼承之時,指知悉被繼承人死亡事實之時;如係後順位之繼承人因先順位之繼承人拋棄繼承,而得為繼承人者,指知悉先順位繼承人拋棄繼承之事實之時。

拋棄繼承通知應以郵政存証信函,聲明拋棄繼承應依非訟事件法之規定繳納費用新臺幣1000元整。

一、離婚了,還需償還對方的債務嗎?

答:不需要

二、連帶保証人會因離婚而失效嗎?

答:不會,所以,在辦理離婚時,應該同時向銀行要求更換保証人,以避免離婚後還要被求償的窘境。

三、父債子還的新聞,孩子需要繼承對方所遺留下的債務嗎?

答:債務俱有專屬性,也就是說,前夫/前妻所負擔的債務需要由前夫/前妻自己負責償還,你或孩子都無需代為清償債務,而債權人(銀行或民間借貸),也無權要求你或孩子清償對方所負之債務。但一定要注意,千萬不要擔任「前夫或前妻」的『保証人』,否則前夫的債務無法清償時,債權銀行會因為你或你的子女擔任『保証人』,而依據民法上保証人之規定,要求清償債務。

依修正民法第1148條於98年6月10日修正公佈,增訂第二項條文: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四、單親媽媽帶小孩,若前夫死掉,因久未聯絡早已失聯,小孩會不會無辜繼承前夫的債務?

答:現行民法已修正為: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可辦理拋棄繼承,於收到書面通知單起三個月內辦理拋棄即無須擔心。即便繼承,亦即以所得之遺產支付債務,不影響原先繼承者本身的資產。

五、領了被繼承人的勞保的死亡津貼給付,會影響拋棄或限定繼承嗎?需以領的勞保去償債嗎?

答:勞保局的給付非遺產的一部份,不受「拋棄或限定繼承」的影響,仍然可領取不影響拋棄繼承。

六、若被繼承之保險受益人指定小孩,當被繼承人死亡時,債務多於遺產,小孩若領保險金時,還能辦理拋棄繼承嗎?

答:依保險法112條的規定:若你當初在身故保險受益人欄位有指定(填寫)受益人的話,如被保險人死亡,這筆身故保險金將由其指定之身故受益人具領,不必列入被保險人之遺產內計算,但其指定之身故受益人必須與被保險人有保險利益存在,否則無效. 也就是說:有指定小孩為保險受益人時,小孩即使領取保險金,亦可辦理拋棄繼承,因為該保險金不列入被繼承人的遺產中計算。

如果該保單一直都未作指定身故受益人的話,那這筆身故保險金將由法定繼承人具領,這時這筆錢就必須列為被保險人之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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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在網路上寫上自已的生活點滴,是始於婚後,因為嫁到很南端的恆春,一開始與朋友是透過電話,但…帳單很貴,後來msn,真的很喜歡msn,可以盡量聊天,然後是它的部落格,開始分享彼此間的喜怒哀樂,不過…後來發現大都是旅遊記事與銓的成長,也因為它要停止這個服務,所以,還好…我們又可以開始在這個新的空間! 部落格的文章,幾乎可以說是從銓的出生開始…950505.JPG 剛出生時,還好生產上一切都算順利, 銓一直是很貼心的小孩,懷孕時沒讓我不舒服,不過…順利到…想要吃不下而使喚老公特地買我喜愛的食物的權利也沒有,因為…沒這回事兒!銓在肚子很乖,對我好,相對性的他阿爸也很幸福,不用特地照顧辛苦懷孕的老婆。 生產時,還真的很順利,凌晨五點多想尿尿,結果發現有點小小的出血,到醫院很快就準備生了,銓是順著羊水一起誕生,所以也沒有感覺到生小孩的痛,但我的痛~~~是醫生處理後續的痛~~~,救命唷,所以我才不要在恆春這個醫療不方便的地方再生小孩哩!950610.jpg 銓出生滿一個月,被阿嬤強迫理光頭,變成光頭小子,當時我覺得…都沒什麼頭髮了,為何還給我理光頭哩,結果到一歲時,才整個長好,銓是難得安靜的baby,不愛哭,曾一度讓阿嬤覺得他有點怪,因小姪女連脫衣服都能哭,更不用說洗澡了,不過…baby時期的銓,只會張著大眼睛"金金看",還一度被阿嬤偷帶去高醫檢查,當時那個名醫說銓的舌繫帶比較緊,建議再大一點點時帶去剪張處理一下,才不知影響日後學習與發音不標準的問題,我還曾經一度緊張到一直上網查資料,不過,一歲過後的銓開始牙牙學語後,到現在四歲多…免驚啦,長舌到眾美女阿姨們只想叫他閉嘴!950824-1.JPG 第一位好朋友-宥絜,一個五月生,一個七月生,當時覺得很有成就感,後來…二位就不相上下,我們常在那裡等…什麼時候8kg、怎麼養那麼久,體重還不到9kg排徊…,典型媽咪的焦慮,尤其是…銓遇到青梅竹馬的-宥慈3月生,就更…951001.jpg 銓在一歲前,最令人擔心的是他討厭喝配方奶粉泡的牛奶,十分固執喝純的、天然的、不加添加物及溫度適中的母奶,只是…隨著我去上班後,奶量…就每況愈下…,當時銓的飲食最讓人傷腦筋,寧願捨配方奶而喝白開水,當時阿嬤都快瘋了!120601.JPG 當媽之後,才知道…原來另一個福利是可以整小孩,好友送的育兒袋,我先拿來裝銓,還將銓裝在裡面,露出頭,然後揹著從房間-客廳,再到阿嬤的房間,差點被阿嬤罵死,才知道…要整銓,有時還是在房間玩他就好了,不然會被疼孫的阿嬤念到臭頭。951010.jpg 951013.jpg 951113.jpg 951113-1.jpg 961126.jpg 未滿一歲,就住凱撒飯店及YOHO渡假村,因為銓&銓媽閉關中,所以美女阿姨們就只好南下陪我們了,當時不知道請飯店放嬰兒床,剛好看到凱撒新裝潢好的浴缸,給銓當嬰兒床還挺不錯的,也不用擔心他會跌到床下,yoho的浴缸就真的比較大,所以銓也在那裡happy地游泳,還很厲害哩,游到美女阿姨的裙下,果然是男孩子,從小就要培養審美觀及找福利享,呵~!960304-1.jpg 銓有個超級疼他的阿爸,我一直很納悶的是…明明我是教爸爸或Dad,但銓第一次開口說得話是…阿爸! 明明沒人教他這樣講,不過,他阿爸可開心哩,因為也沒幾個baby會這樣叫爸爸了,講實在話,阿爸比爸爸親切多了。 銓是先會叫阿爸,再會叫媽咪,經過阿爸事件後,我就開始十分認真教他:媽咪,我可不想被叫阿母,那可不親切哩,第一次叫媽咪的那一刻,我真的是驚醒,在半夜,當時他是坐著(在嬰兒床上),我手直覺往額頭一摸,哇~怎麼那麼燙,耳溫槍拿來一量~天呀,39度,當下立刻跳起來處理銓的發燒降溫,緊接著是連續三天的高燒-嬰兒玫瑰疹,好樣的,我忘不了這段時間。960415-6.JPG 銓快滿一歲時,開始帶他外出,第一次去逛夢時代,那時還剛開沒多久,銓看中一台玩具車,嗯~~愛銓的阿爸,不囉嗦,阿爸買給你,當下就買了,並在夢時代內開著他的新車,吸引許多人的目光,我還記得當時銓爸的眼神…多神氣唷! 當時的一歲的銓: 一歲的銓: 5/8打水痘預防針,體重近九公斤,還未超過…這個小子太不努力了! 身高約75公分,愈來愈有模特兒的身材了!高挑!嘿~嘿~果然像我! 牛乳,持續不願意,100%拒絕。只喝銓媽製造的純天然的品牌! 副食品:幾乎完全不挑,全吃了!只要我們給他吃,就全部接受。 水果更不用說了,酸的、甜的、不甜的,全吃了,目前很愛吃西瓜。 零食:我們都是給他吃跟米有關的,像米餅、米果等餅乾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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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朋友的兒子,銓的朋友---宥絜拍照功力愈來愈高強,所以我也讓銓開始學習拍照了,他也非常有興趣,但我還是擔心他會將我拍的很醜,因為本身就不美,所以更不能隨便讓銓拍囉,銓剛好帶著他的寶貝們一起出遊,模特兒們上場囉!DSCI0254.JPG

這二隻們,似乎沒有很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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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快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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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了,但是他又想到…最重要的小熊被被竟然沒有拍到,於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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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不怎麼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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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這次伴遊的伙伴們,都擠進來了!

多練習幾次,下次我們拍合照,就有幫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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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喜歡渡假,我也是,單身時,會特地安排旅遊點、找美食、盡情拍照,婚後,有了銓寶貝,為了配合他的腳步,我們開始學會放慢腳步,將原本很多11號的行程,改成定點行,有時只是待在溫泉飯店二天一夜,純放鬆,有時只是到好友家,看小說,放鬆一下自己,暫時拋開已婚身份,讓銓也跟著一起放鬆,這一次…
就單純的渡假,我們在賣場中閒逛,將最重要的寶貝們關在一起,大家一起自在,威力又不小心成為賣場中的焦點,而銓…也開心地玩著新買的抱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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